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第二屆英語辯論比賽
一、活動名稱: 隨機英辯
二、活動宗旨: 藉由英語辯論活動,加強學生英語論辯言談能力、提升學生思辯和邏輯能力、訓練資料分析和組織能力與應對、與培養應對禮儀及包容不同意見的風度。
三、活動時間: 民國100年5月21日早上8點10起
報名截止日: 5/1日
四、活動地點: 誠304(比賽開始前為評審會議室),誠305,誠306,誠307,誠401,誠402
頒獎與講評教室:誠301
參賽者休息室:誠302
五、活動內容: 英語辯論比賽
六、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英語系
七、指導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八、承辦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九、協辦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十、指導老師: 常紹如 老師
十一、活動負責人: 留郁涵、莊媮荃、莊媮茹
十二、參加對象: 臺灣師範大學學生,臺灣科技大學學生,銘傳大學學生(包含國際學生)
十三、活動人數: 48位參賽者、12位評審、工作人員約20名
十四、宣傳方式: 海報、小宣、酷卡、網絡
十五、工作人員執掌: 留郁涵、莊媮荃、莊媮茹
十六、報名與比賽方式:
每隊四人,不限系級;國際學生隊伍之四位學生都須為國際學生。每隊包含兩位正方和兩位反方,分成兩小隊(即正反方各為一小隊),每一隊的正方會搭配另一隊的反方,每一隊的反方又會搭配第三隊的正方,兩隊之間不會有剛好互相搭配的情況。贏的小隊將為整隊贏得一分。若兩個小隊皆勝出,整隊將累計兩分。積分兩分的隊伍即成為此次比賽的優勝隊伍,可獲頒優勝獎狀乙只。當獲勝隊伍數超過兩隊,獎金將頒發給優勝隊伍中四位辯士個人積分加總最高的前兩隊。積分一分與未得分的隊伍,也將獲頒參加獎狀。最佳辯士將由優勝隊伍裡選出個人積分最高的2位,最有潛力辯士則從得1分的隊伍裡選出個人積分最高的2位。
A. 本辯論比賽採以下方式:每場比賽由正方一隊,反方一隊參加,每隊兩人,時間四十八分鐘,兩方依申論先後順序,分為正方一辯、二辯與結辯,反方一辯、二辯與結辯,結辯皆為二辯擔任(見報名表)四位辯士上台順序與辯論時間如下:
1. 正方一辯申論六分鐘
2. 正方一辯接受反方二辯質詢四分鐘
3. 反方一辯申論六分鐘
4. 反方一辯接受正方一辯質詢四分鐘
5. 正方二辯申論六分鐘
6. 正方二辯接受反方一辯質詢四分鐘
7. 反方二辯申論六分鐘
8. 反方二辯接受正方二辯質詢四分鐘
9. 結辯準備時間 四分鐘 (在活動流程表裡以五分鐘記)
10. 反方結辯四分鐘
11. 正方結辯四分鐘
B. 時段與場次:本辯論比賽有兩個時段,9:00~9:50 與10:15~11:10,賽前由主辦單位抽籤決定並於前一天公布各隊比賽場次(共12場次)。
C.裁判:每場比賽有兩位裁判評分,主辦單位將聘請對英語辯論有專精之評審。
D.攜帶物品:辯論時可攜帶字典及資料。
E.計時方式:辯論當中計時員將舉牌,顯示剩下時間。
申論時,計時牌分別顯示剩下二分鐘、一分鐘及半分鐘。
質詢時,計時牌分別顯示剩下一分鐘及半分鐘。
結辯時,計時牌分別顯示剩下二分鐘、一分鐘及半分鐘。
時間到時,計時員將響鈴,之後每十秒鐘響鈴一次,超過三十秒即強迫下台,超過時間,每十秒鐘扣個人成績一分。輪到任何一隊做申論、質詢或結辯時,計時員將響鈴,鈴響後該隊應立即上台,若不按時間出場,每晚十秒鐘扣個人成績總分一分。
評審講評與頒獎後,會在誠301舉辦一個小型的工作室,部分評審會在工作室與參賽者和觀眾討論和政策性辯論相關的一般性問題。
十七、比賽題目: The Death penalty should be abolished in Taiwan. (台灣應該廢除死刑)
十八、報名費用: 無
十九、場地規劃: 六間比賽教室,一間選手休息室,一間講評與頒獎教室,共八間 優勝隊伍 2隊 各10000元
二十、獎項與獎金:
最佳辯士 2名 各 3000元
最具潛力辯士 2名 各 1000元
二十一、報名方式: 請聯絡留郁涵donnaliu1919@livemail.tw,將報名表回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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